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-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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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室管理制度

管理员2022-09-04871
阅览室为图书馆重要的学习场所,为了规范在这些场所读者的行为,故拟以下标准:
1.阅览室内书籍一般情况谢绝外借,爱惜阅览区内所放置书籍、报刊等文献资料,不得随意污损书籍等纸质文献,一经发现,轻者罚款警告,重者上报二级学院,全校通告。
2.进入阅览区应保持安静卫生,禁止大声喧哗,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震动或者静止模式,不得乱扔废弃物,严令禁止带食物入内。
3.严禁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内,保持馆内消防安全。
4.由于图书馆人流量大,工作人员精力有限,建议读者自己看护好个人财产物品安全。
5.爱护阅览室内电脑等电子设备,合理使用,如遇问题,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使用者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;提倡使用者利用电子设备进行文明学习与阅览。
6.读者下载文献数据,须及时用闪存或其他方式转存,以免丢失,禁止非法下载,后果自负。
7.本阅览室内的书籍严禁带出,同时禁止其他门类书籍流入,以免影响馆藏结构。

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图书馆
2023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