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-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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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与艺术交流中心管理制度

管理员2023-11-301960
为充分合理利用展厅资源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为广大师生更好的服务,现就学术与艺术交流中心展厅使用做如下规定:
    一、申请流程
1.凡需在图书馆学术与艺术交流中心展厅举办展览的单位,应提前提出申请,填写《图书馆学术与艺术交流中心展厅使用申请表》,并由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。
2.展厅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展览申请,个人办展需要所在单位或组织推荐审批。
3.展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展览。
二、展厅使用须知
1.申请单位对展览作品的主题内容全权负贵,作品不得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2.申请手续办理完毕,布展人员凭《图书馆展厅使用通知单》进行布展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展厅布展。
3.展览期间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,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。
4.爱护展厅展览设施,不得在展架上打孔、乱涂乱画、黏贴胶带和双面胶等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5.展览期间,申请单位应协助保安、保洁做好展厅的安全、卫生等工作。展览结束,请按规定及时撤展。

6.展厅使用时间若与学校重大展览时间发生冲突,将给使用单位另行安排时间。
  
 三、如有疑问,请联系图书馆读者服务部
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图书馆
2023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