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稿件上传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图书馆新闻宣传工作,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内聚人心、外塑形象,为图书馆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稿件审核制度
1、图书馆一切对外宣传稿件必须进行审核;
2、新闻稿件应主题鲜明,内容真实准确、有时效性、简明扼要,篇幅简练;
3、馆内一般性事宜,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,稿件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定;
3、重要事宜,实行通稿制,切忌含糊、夸张,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,通稿材料除部门负责人审定外,还必须上报分管领导及有关上级部门审定。
二、稿件分布制度
新闻宣传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每一篇新闻稿件都要认真审核把关,实行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严格执行三级管理的工作要求,详见附件1。
1、初审:撰稿人及部门负责人审阅,需要对其内容进行分析、调整、修改,并进行排版,完成内容及新闻图片的选择。
2、复审:行政办公室,严格把控新闻事实和稿件质量,杜绝意识形态等问题。
3、终审: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,完成最终定稿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新闻稿件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字,正文小四或四号、宋体,行间距1.5倍,首行缩进两字符;
2、注意稿件的语言、结构、逻辑和信息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等方面的要求;
3、新闻稿件下方需标注图文人姓名、复审人姓名、终审人姓名。落款应注明部门、时间,详见附件2。
附件1:三级审核流程图(/upload/ke/2024/02/29/15c623f6-9010-4e09-bb86-d6ca422492e81709198154142.docx)
附件2:新闻稿件模板(/upload/ke/2024/02/29/202f4617-07c2-4a68-aff2-9ad1635d90ab1709198179164.docx)